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

信函認證,不怕對方拒收訴訟文書!

什麼是存證信函?
存證信函,是透過郵局來證明信件郵寄日期及信件內容的一種
證明函件,寄件人寄出存證信函,如果對方確實收受,寄件人即
為合法通知。

什麼是信函認證?
信函認證,性質上與郵局存證信函類似,都是將意思表示通知
對方的方法,但信函認證是在公證人面前作成,對方若故意
收,依公證法施行細則第79條規定,準用民事訴訟法留置
送達、寄存送達之規定,也就是說,即使對方拒收,仍然生訴
訟法上送達之效力。

兩者的差異?
存證信函本質上仍然是一般的郵件,並不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
送達的相關規定。因此,如果對方故意拒收文件,信件一樣會被
退回來。


信函認證由於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,因此不會有上
述存證信函的問題。除此之外,在一些法律規定須先合法通知
對方,才能進一步行使權利的情形,更可以藉由信函認證的辦
理,來達到合法通知送達的效果。

辦理信函認證應備文件:
1.信函一式三份
2.對造為二人以上時,按人數增加份數,載明對造人姓名、住居所。
3.信函內容 ,宜力求簡明扼要,不得有恫嚇、謾罵、猥褻之詞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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