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若有翻譯需求或需至外交部辦理文件證明程序,本所可代為連絡
優良翻譯社及送外交部驗證服務,讓您一次完成所有程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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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需先請領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
1.申請個人戶籍謄本。
(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,個人記事欄可省略)
2.申請印鑑證明
注意必須到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二.翻譯為日文
1.熟習日文者可自行翻譯,但應注意,戶籍謄本背面的戶政事務所
簽發章內容,也要翻譯。
簽發章內容,也要翻譯。
2.可交由翻譯社翻譯再辦理文件公證;本所亦可推薦翻譯社為您
服務。
服務。
三.文件認證
1.自行翻譯者請攜帶身分證、文件正本及翻譯本至本所辦理,馬上
可取件。
可取件。
2.若委由本事務所聯繫翻譯社為您服務,文件翻譯約需三~五日,
翻譯並完成認證後會立即通知您取件。
翻譯並完成認證後會立即通知您取件。
公證費用:一種文件750元
四.至「外交部」複驗公證人之簽字欽印
原則須兩個工作天,無法當日取件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:(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,近捷運台
大醫院站)
大醫院站)
五.至日本當地的「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」複驗我國外交部的簽章
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:(東京都港區白金台五丁目二十番二號)
完成後文件即可在日本使用!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1.隨到隨辦,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手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
繳費、蓋印,所有程序皆 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2.本所可代為連絡優良翻譯社及送外交部驗證服務,讓您一道窗口
完成所有程序!
3.本所中午不休息,周六有營業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。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