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

帶著微笑離開:預立遺囑,避免紛爭

遺囑經公證,可避免日後發生遺囑真假之爭議

預立遺囑就是希望繼承人能完成自己的最後心願,讓自己走得無牽無掛。民法規定了以下幾種預立遺囑的方式。



各種方式之中,最能夠確保遺囑效力、避免紛爭的方式,就是辦理公證遺囑。公證遺囑是由繼承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年、月、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。這樣可以發現,公證遺囑是由俱有法律專業的公證人提供立遺囑人法律咨詢,並且確保立遺囑人意思健全,而與立遺囑人一起完成遺囑內容。因此公證遺囑的效力最不容質疑!

雖然自書遺囑相對簡便,但於繼承時還是會發生爭議,主要就是因為繼承人可能對遺囑內容的真實性有所懷疑!但如果自書遺囑經過公證人認證,這樣就可以確保該遺囑確實為被繼承人所立。

立遺囑人不方便自己書寫遺囑全文,您可能聽過代筆遺囑。但代筆遺囑規定繁複,需由立遺囑人指定三位見證人,由其中一位見證人筆記遺囑意旨。但代筆人是否俱有專業法律素養?而能清楚地解釋法律規定,並確保遺囑效力,相信您跟我們一樣擔心。因此代筆遺囑如果能經公證人認證,這樣您就不必煩惱了!

來本所辦理的優點:
1.無須像在法院一樣排隊等候、手填請求書、來回各單位繳費、
     蓋印,所有程        序皆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2.若遺囑人年事已高或身體行動不便,可預約外出辦理。
3.本所中午不休息,周六有營業,時間彈性,歡迎預約辦理!
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詢問。
諮詢專線(03)332-6680  桃園劉顓葶公證人事務所